整治形式主義是近年來一以貫之常抓不懈的事情,卻在一些地方走了樣、變了形,整治形式主義反倒逐漸演化為新的形式主義。
在一些地區,為了落實減負要求,層層會議安排下來,要求對照問題清單“倒查三年”補材料,自糾自查周周上報。會議省略通知、不留紀要,看似是減負了,但企業觀摩照舊進行,僅更換了活動名頭,任務一點沒有減少。更甚者,上級部門下基層調研幫助減負,反倒要求基層“自己上報問題,自己解決問題”,將責任轉嫁。這些“換湯不換藥”的做法,不僅令基層干部和人民群眾反感,更與中央精神背道而馳。
如此做法,源于部分領導和部門扭曲的政績觀,將發文、開會、制造“亮點”、掛牌子等同于工作實績和存在感。一些地方簡單粗暴地下達行政命令,缺少因地制宜的考慮,形成路徑依賴。此外,一些干部形成“風險規避”思維,把機械執行指令、過度留痕當成“護身符”。
當然,我們也要看到,一些不太合理的考核,使基層疲于應付。比如,過度側重“可視過程”“有形成果”,輕視實際問題的解決效果和群眾的真實滿意度;考核指標過多過密,充斥脫離基層核心職責與實際的不合理量化要求;上級部門進行過多“微觀操作”,擠壓了地方和基層應有的自主性與靈活性。
要讓形式主義整治真正落到實處,必須扎緊制度籬笆、堵塞隱形漏洞。比如,健全示范評比等項目清單管理,建立科學的動態評估和退出機制,嚴控總量,堅決清理無效或重復項目;對發現的隱形變異問題公開曝光、嚴厲問責,并暢通便捷、安全、有效的基層訴求反映和舉報渠道。
讓形式主義整治真正落到實處,也要走出高樓深宅,走進田間地頭。摒棄事先安排、層層陪同的調研,代之以“四不兩直”形式。唯有真正沉入基層一線,融入群眾生活和干部日常,才能掌握真情實況,聽到真聲音、發現真問題,在政策制定與執行時避免閉門造車。同時,必須充分尊重地方治理的復雜性和基層應有的靈活性空間,這是將政策有效轉化為治理效能的根本保障。
讓形式主義整治真正落到實處,還須創新考核標準,樹牢實干“風向標”。有針對性地降低總結匯報、臺賬報表在考核中的權重,將焦點對準工作實績、問題解決實效和群眾真實評價;開展常態化、隨機化的群眾滿意度測評,提升對基礎投入、歷史問題化解、制度長效性的評價比重,抑制短視行為;對掛牌子脫離實際的行為,考核評價要敢于“一票否決”,引導干部聚焦主責主業和群眾急難愁盼。
順應治理規律,真刀真槍,精準施治,避免整治行動陷入新的形式主義窠臼,減負才能真正為基層賦能。(蘇群超)